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协院教〔2020〕27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运行,现就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次为19周,其中第1—17周(2021年3月1日—2021年6月27日)为教学周,第18—19周(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9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0年11月16日—11月29日,各教学单位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课程和教学执行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从系统打印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经系主任批准签章后提交教务部。对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有调整(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的,需填写“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申请表”,经系主任批准签章后提交教务部审核。

(二)2020年11月30日—12月20日,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执行计划落实相关课程(含选修课程)的开课教师以及选修、必修学生人数等,做好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师资信息维护工作,完成教学任务安排、任课教师指定、教材选定、学时分配等工作。多位教师联合讲授同一门课程的,务必注明各教师的具体分工,如上课时段等情况。

(三)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0日,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进行排课,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落实全院教学执行计划任务,安排各门课程开课的时间和地点等。

(四)2021年1月11日—1月17日,各教学单位核对课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后印制课表。为保证教学工作严肃性,全院排课工作结束后,课表原则上不作变更。

三、工作具体要求

(一)课程安排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安排管理办法》(协院教〔2014〕2号)及《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安排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协院教〔2016〕7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任务应下达完整,应尽量使教学班级大小与教室容量相匹配,教室确有不合适的,应在核对课表时及时向教务部提出调整申请。

(二)为防止排课时间冲突,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文学作品创作》《程序设计语言ACESS》《军事理论》《大学体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及思想政治理论课等)上课时间请各教学单位事先与开课单位协调并落实。

(三)各教学单位教学所需教室由教务部协调安排。在教务部对教室相对分块后,各教学单位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安排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四)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落实好实验课程的编排工作,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实验场地名称有变化或暂时无法录入的,应于2020年12月18日前报教务部进行修改或增加)。

(五)2018、2019级本科生(不含国际教育学院)和2020级专升本每周二、四晚上为全院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不得安排其他课程的教学。

(六)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特别要注意名称相同但代码不同的课程,以免任务安排出错。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