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教〔2020〕24号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创新创业学院: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学工作,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加强课堂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学院)应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学习考勤管理办法》(闽师协教〔2019〕16号)规定,执行学生考勤制度,提醒并督促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做好课堂考勤点名,鼓励教师通过“智慧教务(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教学工具进行点名。
(二)任课教师在课堂点名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将异常情况反馈各系教学秘书或学院教务部。
(三)各班学习委员负责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日表)》(附件1),并在每天课程结束后将课堂考勤情况报送辅导员;每周汇总填报《学生考勤登记表(周表)》(附件2)经教师、辅导员审核签字后,报送系教学秘书处。
(四)辅导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旷课学生情况,对无故旷课学生进行谈话,对屡教不改,旷课节数达到纪律处分的,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修订)》(闽师协学〔2017〕35号)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活动,按照学院课堂“十要十不要”准则的要求,强化课堂教学管理,严禁学生把食物带到教室,在课堂上吃东西、玩手机等不良习惯。
(六)教务部、学生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并抽查学生考勤登记情况。对忽视课堂教学管理、不执行考勤规定、不遵守课堂纪律的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考勤登记表(日表)》.xlsx
2.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考勤登记表(周表)》.xls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教务部 学生事务部
2020年11月18日
抄送:院领导、党务工作部、院团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0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