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教学改革研究成效,深入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确保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质量及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决定开展院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院级教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及之前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必须在此次申报结题,未申报结题或结题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终止该项目研究,撤销立项项目,并自结果公布日起,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院级或省级教改项目。2018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应在此次申报结题,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延期1年。2019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如已提前完成项目研究,且符合结题条件的,可在此次申报结题。

二、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的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审查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取得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和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程序

   (一)各单位审核相关项目提交的研究成果,并给出自评意见(合格、不合格)。

(二)学院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确定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1)。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报表》(附件2)。

3.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教材、制度文件、实验室或平台建设成果图、相关奖励或报道、论文、专著等。

(二)上述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纸质版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后,于6月25日前报送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fjnucuc@qq.com,联系电话:22868667。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总结报告.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报表.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docx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