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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同时为培育和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充分准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教学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反映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可推广性,能针对目前高校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一)根据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要求,结合在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一流应用型学科和专业中取得体制机制创新、教学建设与管理创新、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二)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构课程体系、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等方面取得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三)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服务福建地方经济发展,深化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革中取得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

(四)在对接地方产业结构升级,服务特色优势产业,调整和改造传统专业,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五)在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创新的成果;

(六)在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七)在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微观教学领域方面取得创新和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方案、成果报告、教材、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完成人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至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

(三)原则上,每项成果第一负责人应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含第一负责人),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五)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省级、院级教学改革项目或省级应用型相关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三、评审名额

原则上各系至少申报2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至少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学院将根据各单位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奖总数,按相应的比例评选出院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

四、评审程序

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并在系内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部,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并报院务会议审定,审定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成果,学院将进行核实,如查实确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成果的申报资格并报学院研究处理。在院级评审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院级教学成果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正高级职称。

五、评审原则和奖励办法

教学成果奖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成果的基础上,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在同等水平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可优先获奖。获奖成果可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六、申报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简明表》(附件2,一式1份)。

(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承诺书》(附件3,一式1份)。

(四)成果主体申请材料(汇总成一份电子版,15MB以内,同时提供WORD和PDF两个版本,纸质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不超过40页码,一式2份),内容含:《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附件4)及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材料。

(五)支撑材料(制成CD-R光盘(650M/720M),标注单位、姓名及项目名称。纸质材料除教材外不超过60页码,一式3份):

1.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重要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PDF格式);

2.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3.成果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4.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七、其他要求

(一)本通知附件的电子版已上传至教务部网站(网址:http://cuc.fjnu.edu.cn/jw/),不再随通知下发,请各单位从网站下载。

(二)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文件名为:单位+人名+表名)发送到346928978@qq.com,纸质材料报送教务部(行政楼418办公室)。

(三)各单位应对申报成果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教学成果评审是学院总结、提升、推广教学经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凝练教学特色,推广项目建设成果,牵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简明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承诺书

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附件1-4.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