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教〔2019〕3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研室教研活动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研室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闽师协人〔2010〕1号)要求,现就本学期开展教研室教研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制定教研活动计划
各教研室应围绕教育教学理念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技能提高、实践教学组织、课堂效率提升、课程考核与评价、课程开发与建设、教材选用与建设、教研室管理与建设、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应用等方面内容,确定本学期教研活动的主题,制定相关的计划,并将活动计划填入《教研室工作手册》。
二、组织开展教研活动
本学期每个教研室至少组织开展2次教研活动,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1次教研活动。同时,认真完成教研活动记录。教务部将不定期对《教研室工作手册》进行随机抽查。
三、教研活动有关要求
1.无特殊情况下,每个教研室成员都必须参加本教研活动。
2.11月12日前,各教研室完成《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研活动汇总表》(见附件)的填写,并报送教务部综合事务管理中心(行政楼419),电子版发送至:3062800@qq.com,联系电话:22868692。教务部将根据各教研室活动的安排,不定期抽查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研活动的时间、地点等,应提前2天告知教务部。
3.各教研室应建立例会制度、集体备课制度、传帮带制度、听课评课制度,不断丰富教研室活动内容;各系应加大对教研室活动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教研室活动的督导,进一步提升教研室活动质量和效果。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研活动汇总表(点击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