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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高教40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进一步推动我院向应用型转变,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

学院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确定院级立项数,并按上级文件要求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一般教改项目(本科教育教学2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2项),再在推荐申报的省级一般教改项目中,确定1-2项作为省级重大教改项目予以申报。

二、研究内容

以“教改促实践、实践出成果、成果提质量”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重点、注重教学实效,立足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办学定位,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用型高校建设、产教融合等重点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一)院级项目。围绕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核心环节,在应用型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金课”建设教学教改;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

(二)省级项目。省级项目建设要求按照“闽教办高〔2019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具有2年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经历即可)。

(二)省级一般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申报,推荐比例占申报限额数的50%以上。

(三)推荐申报省级重大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项目应为具备1年以上扎实的实践与探索基础,研究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办学规定,经必要程序确认列入学院综合改革内容,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具有可优化、可持续性且各相关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保障完善的项目。

(四)担任2018年省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负责人,以及已超过结题期限1年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省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院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院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

(五)每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所有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院级及省级一般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省级重大项目不限。

四、立项管理

(一)院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于2021年6月底前结题。

(二)项目建设期满,学院组织专家对院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省级项目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验收。

(三)项目研究以培育教学成果为导向,省级项目成果应以教改实施方案、课程教材、制度文件等形式为主,专著与学术论文为辅。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3)。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表及任务书各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部,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fjnucuc@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东海,联系电话:22868667。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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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