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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实施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推进课程标准制定,打造一批适应应用型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有挑战度的“金课”,不断提升我院课程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学院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

二、编制原则

(一)导向性。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充分挖掘课程思政要素和德育内涵,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理想信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

展,强化课程育人作用。

(二)科学性。科学定位课程目标,进一步加强对课程教学大纲编制的调研、研讨,将学科专业发展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将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固化到教学大纲中,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到教育教学中,确保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的科学性。

(三)整体性。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注重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明确所制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在整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地位和作用;以“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建设为目标,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设计,将课程目标、教学要求、课程方案、课程内容、教学实施、教学效果评价等相统一起来,形成统一整体。

(四)实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院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课程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三、有关要求

1.各课程负责教师应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1)或《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实验教学大纲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指导书模板》(附件2)进行教学大纲的编写,既有理论教学,又有实验教学且实验教学达8个学时及以上的课程,应同时进行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写。

2.各系要建立课程教学大纲监督审查制度,每门课程教学大纲需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审定后方可实施,并按系分专业汇编装订成同一册(可分上、下)后报送教务部课程管理中心备案,教务部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公共课程教学大纲纳入各公共课程教研室归属系/部统一汇编。

3.不同专业开设同一门教学要求相同且由多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应遴选一位教师作为课程建设负责人,并组织课程组教师共同研讨、编制课程教学大纲。

4.为确保课程教学连续性和稳定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学院将不定期组织抽查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如因学科专业发展等原因需对课程教学大纲内容进行调整的,应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审定并报教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5.课程教学大纲WORD录入排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上下边距63.5px,左右边距3.17,段前0行,段后0行,单倍行间距,页码居中插入页面底端。

6.各单位应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模板(附件3),对本系所有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汇编,并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汇编的课程教学大纲(6本)报送教务部课程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命名“***系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发送至172881735@qq.com邮箱。

课程教学大纲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是组织课程教学、选编课程教材、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课程检查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系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做好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和编印工作。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含

写说明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实验教学大纲和综合性、

设计性实验指导书模板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模板

(附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各有关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