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协教〔2018〕77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切实提高教材编写质量,促进教材建设,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材出版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闽师协教〔2017〕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教材出版资助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基金资助出版项目采用立项方式进行申请。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立项:
1.申请立项的教材必须是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设置的相关课程教材(含数字化教材),要求高起点、高规格、高质量、有特色、有创新,能够反映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成果,在体系上要有创新,内容上要有更新,方法和手段上要有革新,学院鼓励数字化多媒体教材的编写,如电子教材等。
2.申请者应为我院教师,且担任教材第一主编(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材出版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闽师协教〔2017〕14号)已列的国家重点出版社签订的正式出版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4月21日-2019年2月28日期间,且尚未出版的教材。
二、资助项目数及标准
本批次资助出版教材5部,每人限报一部;每部教材资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出版资助专项基金教材项目申请表》(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批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书稿的前言、目录、出版合同(需有1份原件)及相应学科领域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校外同行专家至少1名),报送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组织初审工作,并填写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说明初审的情况、对教材的评价和初审结论,并确认是教学计划内所设课程的教材。
3.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材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资助的教材。
四、其他事项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10份)于2019年3月1日前报送教务部教材建设与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438901717@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出版资助专项基金教材项目申请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批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至教务部网站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出版资助专项基金教材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批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