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福建省提升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5〕7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学院教学改革建设,加强教研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教研项目开展经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学院2015年及以前立项建设的省级、院级各类教研项目(具体名单按系部分发)。
二、工作要求
上述项目中仍处于在研的项目,应尽快完成项目结项和经费报销工作。已结项的项目应尽快完成项目剩余经费的报销工作。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前仍未完成报销的项目经费,学院将予以收回。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