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的通知》(闽教高〔2016〕5号)精神,组织开展2019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2019年学院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情况择优立项建设若干门在线开放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适合线上教学的所有课程。优先考虑量大面广质量高、教学理念先进、效果好的公共基础课、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课以及贴合在线教学的专业课、专业核心课等。

(二)课程负责人应为我院正式聘用教师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三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不受职称限制。

(三)课程建设团队不少于3人,要求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确保在2019年8月20日前通过验收并上线运行。

(四)优先支持已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 

三、建设要求

(一)完成课程设计,课程应以知识点为基础组织教学内容,各知识点内在逻辑严密,衔接紧密,从而构成该课程完整的知识体系。课程设计的基本流程是:分析原课程结构、拆解知识点——择取、凝练核心知识点——重新创意、设计、重构课程——拍摄制作视频——核对——课程上线。

(二)完成教学视频拍摄及各类教学资源的编制与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保证符合网络教学习惯。

(三)加强课程内容建设,课程内容应适合采用线上教学模式,课程基本资源(PPT、数字化资源、作业、测验、讨论、辅助学习资料等)系统、完整、丰富,符合《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

(四)应合理设置课间提问、随堂测验、单元作业、课堂讨论等教学任务和教学活动,帮助学习者有效进行学习并实现预期目标。

(五)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积极组织课程主讲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做好线上和线下教学设计,力图兼顾学术性和技术性。

(六)课程上线前发布课程简介、课程学习要求、安排学习时间、考核方式、线上答疑时间等;开课期间,按时发布任务,做好课程论坛、讨论区和答疑区维护工作,监控学生的学习状态,及时解决课程教学中的问题。课程结束前发布在线考核试题和考核要求、确认在线考核成绩等。

(七)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四、申报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做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整体部署、动员、指导教师申报。特别是做好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负责人的动员、申报工作。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1门,最多不超过3门。

(二)申报立项的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2)。

(三)各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及申报书(纸质版一式6份)交至教务部,电子版发至438901717@qq.com(地址:行政楼418,联系人:蔡娇敏,电话:22868623)。

(四)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经公示后予以立项建设。

五、支持政策

一)立项建设课程的教学视频拍摄制作费用由学院承担。

(二)立项建设课程经过验收上线并申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每门课程给予25000元的奖励,并根据学生的选课人数、线上讨论互动、督学、资料更新等情况给予课时、课酬补贴。

六、其他事项

凡是获得立项建设的课程,其项目成果所有权由学院拥有,归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使用,并面向校内外师生免费开放。

 

附件:

1.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线课程上线评审表

(附件请至教务部网站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19年1月3日

 


附件1.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线课程上线评审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19年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