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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产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协院教〔2018〕38号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产业实践课程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将2019届毕业生产业实践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产业实践是学生巩固和拓宽专业理论知识,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学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产业实践课程指导手册》的要求,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产业实践各教学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各系要成立产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编写产业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实践工作计划。

(二)召开产业实践动员会,加强学生实践纪律和安全教育,确保产业实践顺利实施。

(三)配备产业实践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师生比文科专业控制在1:30以内,理工科专业控制在1:20以内。指导教师负责加强与实践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实践动态。

(四)各专业学生产业实践时间原则上要求不得少于6周30个工作日),安排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进行。

三、工作安排

(一)2018年12月7日前,各系至教务部领取《产业实践课程指导手册》,及时发放给实践学生。学生可登入学院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相关工作表格。

(二)对于已经修满前两个学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2016级学生,允许其在不影响本年级课程学习的前提下,申请提前进入产业实践课程教学环节,并于2018年12月14日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提前进行产业实践申请表》,经各系审核,教务部审批后方可参加。当年降级的非毕业班学生和试读学生不能申请提前进行产业实践。

(三)2018年12月20日前,各系将2019届产业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工作计划表、经费申请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中心。教务部将根据各专业产业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和工作计划于本学期内下达实践教学经费。

(四)2019年4月30日前,各系应结束2019届毕业生产业实践。各系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适当调整或弹性安排学生实践时间。教务部将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专业产业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五)产业实践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返校报到,并按照《规定》要求将实践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各系。各系应及时组织评定学生实践课程成绩,开展实践工作总结和交流。

(六)2019年5月30日前,各系完成学生实践材料收集工作,整理归档,并将毕业生分散实践联系表、分散实践经费下达名单(复印件)、集中实践小组成员表、产业实践课程成绩登记表、产业实践优秀学生汇总表、系产业实践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中心。

 

附件1.各系产业实践工作表格

2.指导教师和学生产业实践工作表格

(附件请至学院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