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学系 -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经济与法学系关于遴选2024级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方案

  • 发布时间:2025-08-23
  • 作者:吴龙水

根据教务部《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2025] 22号)的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校际合作,开拓学生视野,提升学习体验,我系成立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遴选方案,具体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2024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具体专业及推荐人数如图。

专业名称

协和学院院系

福建师范大学院系

拟推荐人数

金融学

经济与法学系

经济学院

5

金融工程

经济与法学系

经济学院

5

法学

经济与法学系

法学院

5

  二、学习年限

  1年,20259月至20266月。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且已修完第一学年课程。

(二)政治表现优秀,思想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已修读前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平均成绩绩点不低于3.0

(四)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能适应集体生活,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遴选规则与评分标准

(一)资格审查

1.2025830日前,有意参加的学生向我系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详见附件1

2.202591日前,我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开展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以2024-2025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按以下公式换算:
  
学业成绩得分=(个人绩点/专业最高绩点)×100

按学业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1:2.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末位成绩并列,均纳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202591 18:30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限时5分钟,包含1分钟学生个人陈述和4分钟面试小组现场提问。主要考核面试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掌握度、完成学业的能力和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养。

(三)推荐名单确定

  本次考核由学业成绩得分70%+面试成绩30%的方式折算出综合考核总分,并按从高至低排序,在限定推荐人数范围内,按排名顺序提出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于202593日前报送教务部,最终推荐学生名单以教务部公示为准。

五、其他事宜

  

关于交流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详见《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教〔202522 )https://cuc.fjnu.edu.cn/jw/2025/0821/c777a38271/page.htm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docx

 

 

 

经济与法学系

202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