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部《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深化校际合作,开拓学生视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系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名单附后),并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202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若干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相关专业进行交流学习,为期一学年(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要求: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校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成绩要求:截止2025年7月1日,平均绩点达到3.0及以上,无挂科记录。
3.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交流学校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具备良好的自我管理和独立生活能力,自愿参加并征得家长同意。
(二)优先条件:
1.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奖项者,根据奖项等级确认优先等级。
2.有科研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者,根据成果质量确认优先等级。
3.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而获得突出奖励者,将根据奖励级别、公益活动影响力及与评定事项的关联性等实际情况,确定其优先等级。
三、推荐规则与评分标准
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报名学生按照评分标准获得综合成绩,其中学业表现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表现占综合成绩的40%。评分标准:综合成绩=(学分绩点/最高绩点)*100*0.6+面试成绩*0.4)。
四、推荐程序
主要程序包括:系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院的要求发布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系里初审、复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等环节。待学院教务部与福建师范大学提前沟通确认交流生活学习安排、学分认定等接收细则后,我系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荐条件、名额及时间安排,发布推荐通知细化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