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福建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6-06-08

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闽教体〔2026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参加福建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坚持面向全体搭建全员参与的艺术实践平台,鼓励普通学生与专业学生同台展示,营造浓厚艺术氛围,让每一位大学生在艺术实践中提升审美素养、增强文化自信。

、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我院学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我院各单位和个人。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6年6月—2026年7月上旬)为各组织开展活动阶段。各组织要发动专业老师指导学生参与,编排创作优秀节目和作品,于7月10日前报送院团委,联系人:陈艳楠,联系电话:15980366783。邮箱:fsdxhyst@163.com。

第二阶段(2026年7月)为学院评选阶段。

第三阶段(2026年7月至8月),学院根据评选结果,选拔优秀节目和作品参加福建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

 

        附件:1.福建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docx   

                 2.福建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docx

                 3.福建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docx

                 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参加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项目申报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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