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团〔2022〕7号】关于评选2021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2-04-07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传承和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我院青年学子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学院的发展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拟于“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21年度在学院共青团工作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4月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三、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1
四、名额分配
(一)各系推荐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以2022年3月学院团情统计为参考依据,“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比例分别为全院团员数的2%与1%,基于上述比例,产生各系分配名额;各支部推荐数量,由各系团委基于上述比例统筹。“五四红旗团支部”比例为全院团支部数的10%,结合各系青年大学习、校百佳立项、团日活动、院二十佳立项等相关工作情况,产生各系分配名额。
(二)评选“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各5名。三个标兵类别,各系团委可各推荐1个参评,不占各系分配名额。
(三)单列专项
1.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专项:为培养青年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根据参赛结果,如实推荐评选,各系团委负责申报。
2.院学生会、学生记者站、易班、纠察队等院级学生组织可推荐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由院团委统筹,不占系名额。
3.“免监考班级”团支部的核算比例,详见附件1。增加部分在各系分配名额上递加。
4.社会实践专项:为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增加社会实习实践经验,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现根据参与扬帆计划、暑期社会实践、寒假社会实践等情况,如实推荐评选。
5.疫情防控专项:为响应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积极引导学生科学有序参与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在抗疫工作中积极参与一线防控、投身志愿服务的优秀学生,如实推荐评选。
6.网络新媒体工作专项: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表彰在新媒体网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由各院系宣传团队如实推荐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系团委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张贴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所有学生了解评选的目的、意义及具体要求。
(二)各系团委根据文件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确定候选集体与个人后,需向系党总支汇报与征求意见;院级学生组织自行推优确定候选人,需向各系党总支反馈确认无误,经由各系公示后,向院团委汇报与征求意见。候选名单需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至院团委。
(三)院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推荐名单。各类标兵人选由各系团委书记会议投票确定。
(四)推荐名单经院团委审核无误后,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五)受表彰集体、个人由院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其奖励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六、材料报送
(一)参评集体及个人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支部,另需提供团支部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3-5张照片)。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或“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团员,另需提供团员事迹材料(800字左右,3-5张照片)。
(二)系团委负责本系参评集体与个人材料的汇总;其他院级学生组织负责本组织参评材料汇总。电子版相关材料于4月22日前发至邮箱:cuczzb@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系(组织)“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2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交至行政楼104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附件:
附件6:2021年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7:2021年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8:2021年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9:2021年度院“五四评优”推荐情况说明(模板).doc
附件1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1-2022学年免监考班级名单.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