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要点解读
根据上海市目前执行的留学生落户政策框架,不同排名梯度的院校毕业生享有差异化的落户通道:
世界前50名院校: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就业后,可直接启动落户流程,无需满足社保基数要求。
世界51-100名院校: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就业,连续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即可申请落户,无社保基数硬性要求。
100名以外院校:毕业生需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且社保基数达到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方可申请落户。
二、 认定院校名单
世界排名前50院校认定名单
(共94所)

世界排名前51-100院校认定名单
(共90所)
三、 学历学位条件补充证明
除院校排名外,申请落户的留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时长要求:
境外本科学历: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720天
境外硕士学历: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80天
境外博士学历: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360天(联合培养项目不少于180天)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360天
所有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均需通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境外学习时间按累计天数计算,期间回国的时间不计入有效时长。
来源:BC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