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际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6浏览次数:13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考核工作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客观评价教职工2023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现将本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国际教育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考核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考核标准、内容、方法及结果在国际教育学院公开。

(二)讲实绩、重实效。在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注重工作实效与实绩。

三、考核时间

20241127日至1215日。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主要考核学院受聘人员本学年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表现。根据国际教育学院岗位聘用情况分为教师岗位、思政辅导员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各类岗位

考核基本内容参照学院《考核工作通知》

五、考核等级及比例

参照学院《考核工作通知》中考核等级和比例。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参照学院《考核工作通知》相关规定。

七、考核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国际教育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为序):

  长:刘京华  陈跃聪

  员:王振兴  王晓丽  何李坚       

  书:王晓丽(兼)

八、考核形式及程序

(一)由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考核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教职工学年度小结,教职工个人按不同岗位分别对应填写各岗位年度考核表(附件2),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2024年度考核奖惩分值》(附件3),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4年度考核教职工奖惩分值情况表》(附件4),并于20241211日前将相关表格佐证材料提交秘书处由考核小组负责审核;

(二)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国际教育学院实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导向,在参照各类人员考核指标(附件5)基础上制定《国际教育学院教职工考核分值分配方案》(附件6),并根据上述指标和方案组织教职工做好自评、互评、奖惩分申报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最终结果由考核工作小组审定,由秘书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并按学院考核工作要求汇总上报《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各单位年度考核初步结果呈报表》、《各单位年度考核初步结果明细表》、《教职工奖惩分值情况表》等相关材料。

九、考核结果以学院考核工作最终结果为准。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241126


附件:2024【28号】国际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