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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SQA Advanced Diploma项目留学生申请毕业证、学位证暂行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28浏览次数:565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规定》(协院教[2012]21号),结合我院SQA Advanced Diploma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一、 申请对象

完成我院SQA Advanced Diploma项目教学计划,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的项目合作院校续读本科,满足以下条件者:

(一)已修读完国外全部课程,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学生;

(二)已修读完国外全部课程,未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学生;

(三)国外课程未全部通过,但修满5门课程(其中3门为本专业相关课程)的学生。

二、 申请条件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分制学籍学历管理规定》(闽师协教[2017]57号),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且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的,准予毕业并予以颁发毕业证书。通过SQA Advanced Diploma项目留学续本的学生,在国内学习阶段如有个别课程未通过(不含思政类课程、体育类课程),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用国外相对应课程进行学分置换,审核通过后,予以颁发毕业证书

经学院审核达到《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师协教[2018]36号)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

三、 申请流程

(一)每年6月或9月,由学生向学院申请毕业证学位证。逾期者于次年相应时间提出申请,证书落款时间为申请年时间,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进行申报。出国保留学籍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保留学籍时间最长为两年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有效的纸质申报材料递交到国际教育学院项目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国际教育学院老师邮箱:fg3nian2ban@qq.com,邮件以“年级专业姓名+申请毕业材料”命名,如“2020级金融学赵孟申请毕业材料”。联系电话:0591-22867966。

)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报送学院进行备案。经审批通过后统一颁发协和学院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

四、 申请原则

申请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需本人到校办理,无法亲自到校办理者,需委托他人代办并提供代办委托书。材料不齐或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 申报所需材料

(一)修读完国外全部课程,并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学生:

1. 留学所在院校的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修读完国外全部课程,未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学生:

留学所在院校修读的全部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国外课程未修完,但修满5门课程(其中3门课必须是本专业相关课程)的学生:

留学所在院校修读的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5门课程,其中3门课必须是本专业相关课程)。


除上述材料外,三类学生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申请手册封面》;

2.SQA Advanced Diploma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学生留学成绩登记表》;

4.不少于2000字的留学实践报告(用中文或英文撰写);

5.本人出国(境)留学相关活动正面露脸电子照片2张;

6.《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课程置换申请表

7.《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对外合作办学留学学生学分置换申请书》(前三年国内修读阶段中方课程未通过者提供)。

8.本人无法亲自到校领取证书者需提供《代办委托书》。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由国际教育学院建立电子档案。其中,证书提交扫描件,表单提交文档,照片提交图片格式。原件审核后归还申请人,证件复印件交由相关部门留底备查。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协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留学生申请毕业证、学位证的表单模板20190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