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安全和保卫工作,制定并完善学院安全保卫和安全监管工作规章制度;指导、督促院内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和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党委相关指示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具体方案等,及时处置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部门预防、制止、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学院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安全案(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突发重大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危害学院安全、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园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4.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订并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并完善学院交通基础设施,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协助公安部门处理校内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行为,处理和调解院内一般交通问题。
5.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院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情况,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建立健全学院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6.协助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和意外危机事件的救援、调查、处置、疏导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伤亡事故,维护学院安定稳定。
7.参加属地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院内各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体系。
8.开展消防、禁毒、交通、国家安全日等方面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9.协同院内及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统筹做好学院安保队伍建设和技防设施建设。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