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要求,自3月4日起,学院对河西校园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扫描车辆通行码,对尚未驶离校园的“无(假)牌、无(假)校园通行码、超标以及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暂时留置,集中管理。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师大保〔2024〕3号)及《协和学院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要求,对集中管理的校园行驶的违规车辆车主按相关规定处理后,即日起上班时间可携带签署完整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领取表》、车主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行政楼112办公室审核(不得代领),联系人:陈元忠。
现场领取地点时间:上午9:00-下午18:00在院学习资源中心大门前,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张先生:18060795528,刘先生:13860079479。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领取表
安全事务部
2024年3月8日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领取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