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23〕18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关于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协院办〔2024〕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1月12日—1月17日
二、排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
根据各单位安全风险点情况,对办公室、宿舍、教室、实验室、学习资源中心、会议场所、创业园、经营场所、配电房、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和单位,进行给水管网、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等隐患排查,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各系各年级放假前集中开展学生安全用电教育及宿舍消防安全检查。
责任部门:各单位
(二)交通安全
强化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师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注意路途安全,不乘坐非法车辆。根据学校保卫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违规电动自行车车主必须于2024年寒假前将违规车辆带离校园,逾期未带离校园的将由学校保卫处进行统一集中处理。各系在寒假前做好学生无牌无通行码假码电动自行车清理工作,逐一落实去向,并做好登记,1月23日前填报《学生违规电动自行车未清理出校园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175700626@qq.com,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12安全事务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系(院)、安全事务部、学生事务部
(三)校园治安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严格落实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校园巡查制度及学院寒假期间值班制度,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及应急处突工作,确保学院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1月19日前,相关单位将值班表纸质版报送安全事务部备案,并将电子版发至175700626@qq.com.
责任部门:安全事务部、学生事务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系(院)。
(四)实验室安全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寒假前对实验室消防设施、实验器材、用电设备、环境卫生等进行一次彻底排查,确保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责任部门: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安全事务部
(五)宿舍安全
放假期间开展一次宿舍排查,确保学生宿舍窗户、电源、水源均已关闭,学院物业负责做好宿舍封闭管理,未经批准寒假期间不得擅自返校住宿。加强留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对留校学生进行登记、审批,留校统计情况报安全事务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零点零报告”制度、晚查寝制度等,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夜不归寝、使用明火及违规电器、留宿外人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各系(院)、学生事务部、校区管理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守好“第一责任线”,杜绝麻痹侥幸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上报;
(二)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责任到人,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做形式;
(三)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值班人员始终在岗、值班电话始终畅通、值班信息始终及时传递。
四、报送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4年1月17日前开展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纸质版)(详见附件1)于1月18日前报学院安全事务部余娜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75700626@qq.com.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4年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4年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2:学生违规电动自行车未清理出校园情况统计表(系)
附件2: 学生违规电动自行车未清理出校园情况统计表(系).xls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安全事务部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