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23〕8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学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扎实做好学院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推动全院师生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决定开展2023年学院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广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安全常识(可参考附件1),积极参与消防体验“四个一”活动,即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身边的灭火器材、排查一次火灾隐患、参观一次科普教育基地。
(二)查隐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原则,对本单位业务条线主要火灾风险和隐患特点,以及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短板,结合实际开展本单位、及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及常规安全自查,特别是重点场所(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宿舍楼等)要做到定期排查,不留死角。对自查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人员,立即整改或明确整改期限。各单位在自查阶段完成本部门安全自查问题与整改清单表(附件2),并按照附件中的要求在11月27日前上报安全事务部,联系人:陈元忠。
(三)学技能。院内重点单位(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学习资源中心、各院系)根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消防逃生及灭火实地演练,提高师生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保证宣传月活动取得成效。需要安全事务部配合进行消防演练等活动的单位,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消防安全活动申请表》(附件3),至少提前三天报安全事务部。
四、活动要求
(一)夯实消防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3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认真履行主体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体系要求,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层级责任人的岗位责任。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充分发动师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并注重消防宣传的普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调动师生主体积极性,普及消防常识,增强师生防控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扩宽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三)及时反馈。请各单位于12月4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材料(如主题班会、部门会议、风险排查等照片及文字材料)报送安全事务部,联系人:陈元忠。
附件: 1.消防安全学习参考素材
2.福建范大学协和学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消防安全活动申请表
附件1:消防安全学习参考素材.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doc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消防安全活动申请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安全事务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