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届毕业生产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教学经费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实习实践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闽师协教〔2021〕14 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闽师协教〔2021〕4 号)精神,现下达各专业2023届毕业生产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教学经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经费标准

(一)产业实践课程教学经费

学院非教师教育类专业按集中产业实践400元/生、分散产业实践320元/生的标准下达产业实践课程教学经费(具体详见附件)。

(二)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教学经费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费标准为讲师75元/课时、副教授80元/课时、教授85元/课时,评阅费标准为0.5课时/篇,答辩费标准为3课时/半天,不再另行支付交通补贴。论文指导课时折算标准为毕业论文和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每生计8课时,信息技术类专业毕业设计每生计12课时。

二、使用范围

(一)产业实践课程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践单位指导、管理费及学生实习补助、带队教师差旅费、意外伤害保险、指导教师指导实践补贴及组织产业实践工作相关费用等。

(二)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评阅及参加答辩的劳务补贴等。

三、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合理使用经费,并按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报账。

(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实际工作情况核算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费并报教务部审核。本院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课时可填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表》,但不能冲抵课堂教学额定工作量。

(三)毕业论文(设计)每个答辩小组可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补贴及答辩工作其它费用由各系行政办公经费支出。


附件:2023届毕业生产业实践课程教学经费分配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