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2〕53号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学生资助工作通知精神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协学〔2022〕52号)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办法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协学〔2022〕52号)。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提出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且未处于处分期内;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七)积极参加各项资助育人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
四、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学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年28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五、评选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评选结束后,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各系在11月25日之前,按要求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附件3)以及各院系公示情况说明、公示名单(附件4、5)报送给学生事务部,电子版(附件2-6)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
附件.zip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
3.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
4.XX系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公示情况说明(范本)
5.XX系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
6.XX系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