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学生资助工作通知精神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办法
详见学生手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和金额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精神,2019年起,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等级金额调整为4500元/年,困难等级调整为28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四、评选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评选结束后,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各系在11月30日之前,按要求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附件3)以及各系公示情况说明、公示名单(附件4、5)报送给学生事务部,电子版(附件2-6)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
附件.zip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
3.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
4.XX系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公示情况说明(范本)
5.XX系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
6.XX系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