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启用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生源地为福建省并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之前未申请过,有意愿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对象,应当要求其全部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
二、申请办法
(一)4月20日前,需要申请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在苹果或安卓市场搜索“福建助学”进入下载界面,下载并安装“福建助学”APP软件。通过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自行注册后,系统会自动匹配学籍信息(软件注册用的手机号码应为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手机号码,请勿使用陌生人的手机号码进行账号注册)。
然后参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流程图”(附件),完整地填写相应项目,完成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同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和办理流程可登陆“福建助学”APP查看)。
(二)经辅导员、各系、学院审核学生信息及资格通过后,学生联系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是为减轻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对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的工作压力,贷款学生提前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流程,有助于缩短贷款审批的进度。贷款申请手续均需在暑假回到生源地当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办理,可参阅各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四)根据相关法规,学生正式申请助学贷款仍需通过银行后台进行。
(1)国家开发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随同共同借款人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贷款电子合同面签。
(2)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电子版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农信网点办理(除未签约农信手机银行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仍需到网点办理外)。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贷款资格认定工作仅针对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续贷学生在本学期末根据学生事务部的相关通知提交续贷申请即可。
(二)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储银行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省内生源地贷款工作已全面铺开,请各系务必通知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切实享受到有关资助政策。
(三)审核时限。学生在系统内提交的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各系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进度将定期予以通报。
如有其他问题,请辅导员汇总后以系为单位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691。
各单位在应用时如有疑问,还可拨打我省学生资助热线服务电话:400-0096095。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流程图.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