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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诚信・感恩・励进・自强”资助育人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2018-04-16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我院资助育人工作水平,积极培养全院学生,特别是受资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感恩・励进・自强”资助育人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诚信・感恩・励进・自强

二、申报要求

每个系可申报3-5项,鼓励各系通过成立受助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申报立项活动。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精准资助、资助育人模式、资助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自行设计现实性强、针对性高并具有推广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项目。

三、项目内容与形式

项目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形式生动新颖,具有时代性,体现资助育人主题,学生参与面广。(立项主题可参考附件1)。

四、项目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时间:4月15日至4月28日;

项目开展时间:5月至8月。

2.申报流程:各申报立项的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诚信・感恩・励进・自强”资助育人活动项目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系)党总支审核签章后,于4月28日之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相关材料提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项目论证审核:院学生事务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不超过10项的院级精品项目,每项给予3000元活动经费支持。

    4.项目开展与宣传:确定活动立项后,请各系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同时及时将活动新闻稿件报送学生事务部进行推广报道,充分利用院报、学院官网、学生事务部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学院诚信・感恩・励进・自强”资助育人活动项目的做法和成效。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立项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项目验收:各项目承办者在活动结束后,于9月中旬将活动总结、活动相关支撑材料(含宣传报道、图文、视频或实物作品等资料)报送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将适时予以表彰,集结成册。

五、注意事项

1.请各系高度重视此次立项工作精心组织策划切实加强指导扎实开展富有特色的资困助学活动,把我院资助育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推进我院资助育人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

2.请各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活动的安全教育,提前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学生活动安全责任制,保证资助立项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rar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资助育人活动立项主题参考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诚信・感恩・励进・自强”资助育人活动项目申报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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