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学生资助工作通知精神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办法
详见学生手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三、评选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评选结束后,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
3. 各系在11月6日之前,按要求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附件2)、《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附件3)以及各系公示情况说明(附件4)报送至学生事务部陈钧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
3.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
4.XX系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公示情况说明(范本)
5.XX系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助学金附件.rar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