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一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的帮助,现就本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本着必要、适当、精简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对勤工助学岗位重新进行申报,并填写《福建师大协和学院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已挂部门网站,请自行下载)。
二、请于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之前将《福建师大协和学院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纸质版)交学生事务部陈钧老师,以便上报学院研究。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