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在校学生崇尚科学、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更好地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决定评选我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在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
三、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09年8月修订)。
四、工作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并以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广大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2.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宁缺毋滥。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3.各有关单位应于2017年5月17日前将附件1-4纸质版提交学生事务部(附件1须一式两份);附件2-4电子版发送至xhxsb@fjnu.edu.cn。符合评选条件第五款的申请者,须在审批表后附上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材料。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拟评名单
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