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我院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各方面表现与素质水平,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内容
1.四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学生四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四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平均分×20%+四年学业表现测评平均分×70%+四年文体表现测评平均分×10%。
2.毕业综合素质测评分。学生毕业综合素质测评分=学生四年综合素质测评分+产业实践成绩×4.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6%。
二、鉴定等级
毕业鉴定等级根据学生毕业综合素质测评分排名顺序评价为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名列本年级同专业前30%的学生评定为优,名列本年级同专业30%―70%的学生评定为良,名列本年级同专业后30%的学生评定为合格。
三、工作要求:
1.毕业鉴定是学校和毕业生本人对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考察和总结,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和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各系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各系按专业填写《2017届毕业生毕业鉴定情况汇总表》(附件),并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提交学生事务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联系人:陈钧。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鉴定情况汇总表
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