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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2018-01-31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我院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各方面表现与素质水平,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内容

1.四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学生四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四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平均分×20%+四年学业表现测评平均分×70%+四年文体表现测评平均分×10%。

2.毕业综合素质测评分。学生毕业综合素质测评分=学生四年综合素质测评分+产业实践成绩×4.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6%。

二、鉴定等级

毕业鉴定等级根据学生毕业综合素质测评分排名顺序评价为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名列本年级同专业前30%的学生评定为优,名列本年级同专业30%―70%的学生评定为良,名列本年级同专业后30%的学生评定为合格。

三、工作要求:

1毕业鉴定是学校和毕业生本人对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考察和总结,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和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各系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各系按专业填写《2017届毕业生毕业鉴定情况汇总表》(附件),并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提交学生事务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联系人:陈钧。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鉴定情况汇总表

     

                               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1223505787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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