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全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立志成才,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2015-2016学年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先进班级
(二)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级的评选条件
1.有成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小组,并积极开展各项学习活动,理论学习气氛浓厚;
2.班委的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3.形成朝气蓬勃、团结向上、勤学尊师、互相帮助、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学生迟到、旷课少,违纪处分少;
4.班级学习、科研风气浓厚,学习优良率高,英语、计算机考试过级率高,补考、重修人数少,无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文体和科技创新活动,在校级(含校级)以上重大赛事中获奖人次多。
6.班级同学能自觉服从院、系各项劳动任务的安排,并积极主动地参加文明创卫等各项工作。班级同学所在宿舍能保持干净、整洁,在宿舍内务卫生评比中成绩优良。
7.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免监考班级”称号和受学院以上(含学院)嘉奖的班级,优先评选先进班级。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参评三好学生标兵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院一等及以上专业学习奖学金;
(2)综合素质考评各项均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
2.参评三好学生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院二等及以上专业学习奖学金;
(2)综合素质考评各项均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5%。
3.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院二等及以上专业学习奖学金;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大局意识;
(3)担任班长、团支书以上职务,能在学生干部中起表率示范作用,影响力强。
4.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院三等及以上专业学习奖学金;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性强,热心为集体办实事,明辨是非,团结同学;
(3)担任班级两委以上职务,积极组织同学参加院、系、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组织能力较强。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级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年级班级总数的10%以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各控制在年级学生数的5%以内,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比例各控制在年级学生数的1%以内。
四、评选程序
1.先进班级的评选:
(1)由班级申报,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先进班级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附件2);
(2)由系总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年级和系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系评委会,投票选出初选名单;
(3)学生事务部对各系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2.先进个人的评选:
(1)由学生个人申报,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交年级两委;
(2)由辅导员、年级两委主要负责人、班长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系评委会,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评议,形成推荐名单,报系审核;
(3)各系对各年级的推荐名单资格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4)学生事务部审核申请人资格和条件并在全院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五、表彰奖励
1.先进班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在全院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以喜报的形式告知获奖学生家长。
3.通过院报、校园网等形式,对先进班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事迹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
六、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评选过程中,各系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各系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附件1-7(具体要求见各附件内容)上报给学生事务部,其中附件4、5、6、7除纸质版外,还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并注明“***系2015-2016学年学生评优评先材料”。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先进班级审批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先进班级事迹材料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先进个人审批表
4.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表
5.2015-2016学年先进个人基本情况表
6.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统计表
7.2015-2016学年***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