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素质水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将2015-2016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我院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
二、学年综合考评
1.综合考评学年:2015―2016学年。
2.考评实施办法: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及《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3.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素质年度综合考评评分细则》开展考评工作。
(2)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测评人员、过程、结果要公开透明。
(3)各单位须将本次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附件8),于2016年11月1日前上报学生事务部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
三、奖学金评定
1.评定学年:2015-2016学年
2.评定办法: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办法》、《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3.工作要求:
(1)各系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国际教育学院要严格按照《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认真组织,各单位不得再设置评定条件,并对评定程序严格把关;要以向每一位学生负责的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地做好此项工作。
(2)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于2016年11月1日前报送学生事务部审核(附件1-7,其中附件1-3除纸质材料外还须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
(3)有关表格必须用A4纸打印,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填写,务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签印齐全、依序装订成册。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2016学年获奖人员情况登记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2016学年奖学金情况统计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2016学年奖学金人员及账号登记表
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专业学习奖学金审批表
5.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社会工作奖审批表
6.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文体竞赛奖审批表
7.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奖审批表
8.各系各年级学生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