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经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单
3.邀请函及行程表(外文需翻译)
4.出境申请、学院批文、同意函(校编人员还需附学校批文)
5.国际事务部与人力资源部出具的访学文件(内含包干经费等条款)
6.赴台人员需附福建省外事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7.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及海关出入境章所在页复印件
8.出境当日汇率表
9.机票及银行付款记录(银行流水账单),登机牌及机票订单详情
10.签证发票及付款记录
11.保险费发票及付款记录,保单原件
注意事项:
1.外文报销材料需付翻译件,翻译件需翻译人签名。
2.团组中有多人的,需将团组所有成员材料一并报销。
3.机票款必须通过转账或刷卡支付,报销时需提供相关银行交易明细或POS单据。
温馨提示:
1.因公出国(境)是财政部三公经费重点审查项目,建议所有开支从银行卡支付,及时保存银行卡账单以及订单详情。
2.出国机票建议从国内公务机票网或各航空公司官网购买,及时保存订单详情。
3.各自支付各自费用,最好每笔支出都能对应相应的银行账单。
4.严格按照出访时间出入境,提前或推迟出境、入境均不符合规定,如无合理理由,不予报销,请谨记。
5.正常情况下出发地点与回归地点均应为福州。
6.国际旅程应为直线旅途,确实没有直达的航班方可选择中转(指国际段)。
7.所有情况说明需经过经费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