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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学院图书馆读者借阅须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4-03 点击:105    返回

1.本馆实行开架借阅,协和中文图书请到一楼总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2.读者入馆时须凭本人校园卡或借书证,通过门禁通道刷卡进入(一卡一人)。

3.校园卡和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的唯一有效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并仅限本人使用。读者入馆时请自觉验证,若使用他人借书证,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限30天,若盗用、冒用他人借书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书证者,一律上报所属院系,由有关部门处理。

4.请读者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若发现物品丢失,图书馆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寻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5.入库选书时请自觉使用代书板,每次限取一册,阅毕及时对号归架或放在临时书架上,随意乱放或不使用代书板者停止借阅权限30天。

6.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条形码是否齐全(每册图书均有两条)、是否有污损、撕割,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告诉管理人员盖章,否则还书时发现污损、缺页的情况,责任由读者承担。

7.图书借阅权限:

读者类型

借阅册数

借阅期限

续借规则

教师、研究生、博士生

10

90

可续借一次

续借期30天

本科生

5

30

可续借一次

续借期10天

***读者可在图书馆网页、本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上通过自助方式办理续借手续,还书日期前7天方可办理续借,超过还书日期不得续借,续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文献借阅逾期将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8.还书规则:

协和综合书库(蓝色书标)的图书请至协和学院图书馆还书;

本部图书馆的图书,请至本部两个校区中的任一馆还书。

9.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达到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10.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达到借阅期限者,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11.读者请勿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不得将书藏在衣裤内或从窗户等处丢出库外,违者以偷书论处。凡偷书者一律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12.读者请保管好所借的图书,不得在书上涂写、撕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若丢失将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赔偿。

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提供图书借阅或续借服务,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借阅权限方可恢复:

 (1)借阅的图书已逾期。

 (2)逾期费用超过10元,未缴付。

 (3)其它违章。

14.读者离校时,应全部还清所借文献和罚款,并在图书馆注销读者信息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15.每周三下午为系统维护、设备及图书卫生消杀、全馆政治理论学习,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