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闽师协科〔2024〕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学院专著出版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基金资助出版项目采用立项方式进行,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立项:
1.我院教师担任第一撰稿人,单位署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并已经完成全部或三分之二以上的书稿。
2.文科著作字数在20万字以上;理科著作字数在15万字以上
3.著作尚未正式出版,申请时已与出版社完成出版合同商讨,并提交学院合同签发单。
二、申报要求
个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助出版专项基金学术专著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附书稿的前言、目录、待签订出版合同(含学院合同签发单)及相应学科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需有1名校外专家),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填报推荐意见后,将要求材料提交科研工作部。
请各单位将学术专著项目申请表(原件)、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出版单位待签订合同、学院合同签发单、书稿的前言及目录,连同电子文档于2026年4月30日报科研工作部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工作部
2026年3月9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助出版专项基金学术专著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