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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3-10-17 点击量:10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1.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2024年起,请各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按要求主动报送结题材料,省教育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3.项目结题材料实行归口汇总报送: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负责汇总报送本校结题项目材料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汇总报送所辖中职学校结题项目材料。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

4.教育厅将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单位公函盖章PDF版),个单位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结题情况、结题审核意见等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个单位1份;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盖章PDF版),每个项目1份;

4.佐证材料PDF扫描,每个项目1份。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报送时限

所有材料不再报送纸质版,电子版(非涉密)材料请于2023年1030前发送至3816114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工作部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1.结题汇总表.xls

2.结题报告书.doc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科研工作部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