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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2-09-27 点击量:744

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二)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有利于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的科技类项目。

(三)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教育厅根据各类高校2021年项目申报和立项情况确定项目限额,我院的推荐申报名额为8个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和评审,并将项目按照质量高低排序后,按项目限额向教育厅推荐,经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

四、项目管理

(一)坚持质量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作用,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二)明确经费支持。推荐至教育厅的项目,学院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保障项目在实施期内正常运行。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教育厅有关创新团队计划立项、科研平台申报、重点项目推荐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工作,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

请要申报的老师于2022年10月10日前提交《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WORD电子版),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以及2022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逾期不予以受理。


                                               科研工作部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1.申请书.docx

2.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