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七、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学社科工作办工室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全国哲学社科工作办工室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九)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二、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三、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四、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十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关。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研究人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申报系统将于3月1日零点开放。
申请人需以本人账号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上传其他类型文件将导致系统无法识别送审。本通知附件中的《申请书》可作为参考样式,供前期填写使用。
申请人在填写材料时,请先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第2页)”“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第3页)”及各栏目页下角的说明。填写要求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申请书一律不予受理,因申请书不符合规范错过申报材料报送的后果由各项目申请人自行承担。同时务必保证系统申报数据与实际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1.封面填写
(1)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请留空白,不需要填写。
(2)学科分类:只能按照课题指南的23个一级学科名称选择其一填写,不填写代码。
(3)项目类别:根据《数据代码表》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文字内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不要填写代码。注意学科分类和项目类别不要混淆。
(4)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一级单位的全称,即只写“福建师范大学”。
(5)填表日期:与申请书第2页中的填表日期要一致。
2.课题负责人承诺(申请书第2页)
(1)认真检查申请人是否在“课题负责人承诺”处手写签名。
(2)填表日期要与封面填表日期一致。
3.数据表
数据表申请人必须逐项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1)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2)关键词:不得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3)项目类别: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重点项目”填A,选“一般项目”填B,选“青年项目”填C。
(4)学科分类:要填至二级学科,包括中文名称及其代码,注意中文名称与代码要一致,并与封面所填学科分类一级学科在逻辑关系上保持一致。
(5)研究类型:粗框内选填代码,基础研究填A、应用研究填B、综合研究填C,其他研究填D。
(6)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出生日期精确到日。
(7)行政职务:粗框内填代码,细框内填具体职务,代码和具体职务需按照《代码表》填写。
(8)专业职称:粗框内填代码,细框内填具体职称,代码和职称须按照代码表填写。具体包括: 代码 专业职称,如:
A | 教授 |
(9)研究专长:同学科分类,粗框内填代码,细框内填具体二级学科方向,按照《代码表》中学科分类写,切勿随意填写代码表中没有的。
(10)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系统: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如最后学历:
A | 研究生 |
(11)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不能填成“福建师大公管院”等。
(12)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13)是否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4)课题组成员:必须是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申请课题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5)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需选题后面的英文字母代码,不需写汉字。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建议填写一项预期成果。
注意成果字数填写,申请书预期成果字数单位是“千字”,不是“万字”,成果字数要要适当,不宜太少。
(16)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报公告指出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 35 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20 万元。
(17)计划完成时间: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 3—5 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 2—3 年。
4.课题设计论证
参照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除“研究基础”填在表三外,内容与《活页》内容一致。
5.研究基础
参照申请书要求提纲撰写,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注意: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限报5项。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本表须注明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但活页须匿名。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
6.经费概算
经费填写请参照2021年10月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注意经费预算里单位是万元。间接经费需要填写金额,并核对总额是否正确。间接经费统一按照总经费的40%计算:(1)重点项目的直接费用为21万元,间接费用为14万元;(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直接费用为12万元,间接费用为8万元。年度预算总和需等于直接费用总和。
7.审核意见:申请书中“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用计算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3月5日”。
“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用计算机填写“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3月11日”。
(四)《活页》填写注意事项
活页中项目登记号和项目序号不填。
本表须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般为8个 A4 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正文请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1.论证活页参照提纲撰写,除“研究基础”外,本表与《申请书》表二内容一致,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排版不超过8页。
2.论证活页中的课题名称须与申请书一致。
3.论证活页匿名处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如不得出现“福建”等地域字眼、不得出现项目的批准号等。其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4.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十六、申报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和动员,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帮助项目申请人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切实提高申报的质量,有计划地动员和组教师申报。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1.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22日前将拟申报项目清单(包含所在系部、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发送至科研部邮箱38161141@qq.com。
2.请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拟申报老师的申请书进行评审,争取于2022年2月15日前完成第一轮论证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月22日前完成第二轮论证评审。
3.请各单位于2月25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38161141@qq.com,进行院内评审,择优上报。
4.请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3月5日将审核无误的定稿《申请书》4份和《活页》2份(注意排版清晰,确保页面干净、整洁,避免跳页。要求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行政楼304科研工作部办公室,同时把定稿《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38161141@qq.com。电子版内容与纸质件材料内容务必保持一致。
附件:
3.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科研工作部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