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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1-02-02 点击量:6

各学院: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的工作已经开始,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近期即将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一.项目申请

1.本年度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211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或校科技处申请开户。

2.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等属于经费使用“包干制”的(以《指南》为准),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因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请项目申请人务必根据指南限项要求自行把握参与人员情况

4.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重点、优青、青年、面上和地区科学基金等无纸化申请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无需签字盖章,仅供校内形式审查使用),其它项目一式两份,均双面打印,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学院汇总后于2021310前交到科技处。《指南》中要求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由项目申请人随申请书提供,科技处不受理申请者个人送来的申请材料。请大家共同遵守,勿因个人影响整体申报工作。

5.上两年(本次指2019年和2020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以《指南》为准)。

6.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国家社科基金当年度结题,但未获得结题证书的,也不得申报。

二.项目结题

2020年度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提交,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财务数据严格按财务处提供的版本,不可更改任何一个小数点数字,财务决算数据截止至20201231日之前。之后报销的数据,不计入决算表中。请学院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1225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并将纸件材料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于2021110日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并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年度进展报告,成果中只需列出本年度成果,导入的标注成果,信息应完整规范,包括全部作者信息,期刊名、年、卷、期、页码,等等。建议项目负责人先通过管理”菜单中“个人成果维护”功能将本要的成果信息进行录入或从第三方导入,以备今后的进展、结题、申请等进行直接引用。进展报告中的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类成果需要选择本基金项目资助是第几标注。通过页面上的序号可调整成果在报告中排序。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阅《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并随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科技处的通知。

附件:1.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2.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清单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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