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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0-07-02 点击量:5

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项目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申请(指项目负责人,下同)根据《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申请者应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的意见》(闽委教思〔2017〕11号)有关要求,围绕《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实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与重大实践等方面的研究阐释,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申请应根据《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申请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其中思政课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2年内由于主观原因被撤消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1.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研究生;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1.申请者应为我省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立项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本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该项目院限报8项科研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按项目限额进行推荐,经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

2.须报送《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

   (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1.本项目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立项。全省拟立项100项。

2.须报送附件4附件5、论证活页》(见附件6)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1.该项目我院限报6项。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立项。全省拟设立100项。

2.须报送附件4附件5、附件6相关表格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项目结题申报等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申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平稳有序。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以及我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四)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申请者于7月17日前将电子版的申请书、活页以及汇总表一起发送至邮箱38161141@qq.com,纸质材料等评审通过后再 提交,《申请书》报送一式3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式6份,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联系人:谢若晖 陈嘉妮

联系电话:22868696   22868617  13506997760  13960721606

请要申报的老师于7月8日前与科研部报备。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2 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4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5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6 论证活页.docx




                                                                                        科研工作部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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