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榕高新区科﹝2020﹞14号文“福州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0年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积极动员广大教师参与。
一、选任对象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较好的专业特长、专业技能和具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经验的科技人员。
4.不限服务领域、不限名额,已在当地为农户、企业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均可。
5.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每年认定一次,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三、扶持政策
1.经认定为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可申请工作经费补助,按2万元/人(2年)标准发放。
2.工作经费在高新区特派员提交第一年年度工作报告后拨付第一笔1万元经费;在高新区科技特派员提交第二年年度工作报告,并经区科技局委托召开的专家评审会验收通过后,发放第二笔1万元经费。
四、其它事项
请申报教师认真阅读高新区通知,及时从受援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如需从学院提交,请于6月20日前将《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福州高新区选派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书》及申请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本人签名)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报送学院科研工作部谢若晖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fzgxqkjj@126.com。
联系电话:22868617
具体申报看附件
科研工作部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1.福州高新区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