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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0-05-26 点击量:5

各有关单位:

2020年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榕高新区科﹝202014号文福州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0年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积极动员广大教师参与。

一、选任对象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较好的专业特长、专业技能和具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经验的科技人员。

4.不限服务领域、不限名额,已在当地为农户、企业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均可。

5.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每年认定一次,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三、扶持政策

1.经认定为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可申请工作经费补助,按2万元/人(2年)标准发放。

2.工作经费在高新区特派员提交第一年年度工作报告后拨付第一笔1万元经费;在高新区科技特派员提交第二年年度工作报告,并经区科技局委托召开的专家评审会验收通过后,发放第二笔1万元经费。

四、其它事项

请申报教师认真阅读高新区通知,及时从受援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如需从学院提交,请于620日前将《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福州高新区选派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书》及申请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本人签名)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报送学院科研工作部谢若晖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fzgxqkjj@126.com

联系电话:22868617


具体申报看附件

                    科研工作部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1.福州高新区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docx



2.关于印发高新区科特派管理办法和联席会议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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