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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专著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0-05-09 点击量:2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闽师协科〔20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学院专著出版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教师担任第一撰稿人,且在指定的国家级重点出版社(出版社名录详见附件3)出版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条件

基金资助出版项目采用立项方式进行,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立项:

1.申请立项的学术专著要求高起点、高规格、高质量、有特色和创新,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在体系上要有创新,内容上要有更新,方法和手段上要有革新。

2.申请者应为学术专著第一撰稿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与指定的国家级重点出版社签订的正式出版合同且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0月1日——2020年6月10日期间还未正式出版的专著。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助出版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8年资助出版专项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书稿的前言、目录、出版合同(需有1份原件)及相应学科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校外同行专家至少一名),报送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初审工作并填写推荐意见,说明初审的情况、对专著的评价和初审结论。

3.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向学院推荐立项资助。

四、其他

请各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2份)连同电子文档于规定时间内报学院科研工作部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学术专著资助立项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


                                                                    科研工作部

                             2020年5月8日

附件:

1.学术著作项目申请表.doc


2.学术专著资助出版专项基金申报汇总表.xls


3.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2016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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