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特别是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校应从严审核把关。2019年起,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以此类推。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单位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各单位于9月30日前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每个项目2份);项目结题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38161141@qq.com。
请要申请结题的老师于2018年9月12日前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电话:0591-22868696。
科研工作部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