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批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18-07-03 点击量:5

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讲坛(讲堂)。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导向。旗帜鲜明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反对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有害言论,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2.突出育人功能。落实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育人育才为中心强化讲坛(讲堂)建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已设立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名称,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定期举办社科普及讲座,每年达到12场以上,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反响好。

  3.兼顾普及提高。学术性与通俗性结合,既突出时代特色,树立国际视野,积极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又紧密结合国情省情,运用生动的形式、鲜活的内容、群众的语言,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向决策咨询、教育教学转化。

4.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审批制度,制订相应章程或活动管理办法。举办报告会、讲座等活动时,安排人员进行录音、拍照或摄像。实行“一事一结”的总结制度,妥善保存讲稿、照片和音像资料等,以及相关信息通报和新闻报道材料。

5.推进开放共享。积极借鉴吸收国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包容互鉴、融通共享,通过网络公开课、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将高校的学术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注重特色、形成品牌,定期组织师生围绕讲坛内容开展研讨交流,通过易班网、校报校刊等及时准确报道相关信息,每年出版或汇编讲坛相关资料,不断扩大交流。

三、申报要求

1.请各高校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每所高校推荐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讲堂)不超过1个,若没有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报。计划遴选首批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10个。

2.省委教育工委对每个入选的讲坛(讲堂)给予10万元奖补。各高校应承诺为入选的讲坛(讲堂)提供相应的经费、场所等配套支持。

3.请各高校于7月7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研工作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816114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22868696

请要申报的单位7月4日前与科研工作部联系。

 

附件:

 

1.优秀论坛申报表.doc

                                    科研工作部

                                    2018年7月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