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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18-05-21 点击量:5

各单位:

为支持学院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院科研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院内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省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二)教育厅根据各高校往年承担项目情况、各高校中青年教师占全省总数的比例等,统筹安排项目推荐数。学院负责组织本院项目申报和评审,严格按项目推荐数进行推荐,经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教育厅将对立项项目予以一定资助。

四、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各单位统一汇总《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推荐汇总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的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6月10日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38161141@qq.com,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的打印要求和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联系电话:0591-22868696。

注:请要申报的老师于5月28日前与科研工作部联系。

 

                                    科研工作部

                                   2018年5月21日

附件:

 

1.项目申报书(社科类).doc

2.项目申报书(科技类).doc

3.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