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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18-04-08 点击量:5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此次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建议有条件的单位提供配套经费。课题选择请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院校和区域特点选择研究主题,鼓励申报反映国家、福建教育教学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4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

     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过县、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我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6.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须有独立成果,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7. 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8.不收取申报评审费。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1.本年度课题实行网上申报,课题申报者登录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填报课题信息,提交前请确认所填报电子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并确保与报送纸质申请评审书内容一致,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后果由课题组自行承担;将确认申报后生成的申报编号填入《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度课题申请评审书》(简称《申请评审书》)封面相应位置。请牢记申报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以便修改和查询使用。网报“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

2.报送材料包括:①《申请评审书》(纸质)一式3份;②《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模版,填好后再复制进申报系统中相应位置并提交,无需上传;③填写《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简称《申报汇总表》)1份。

3.课题管理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即日起——2018年5月18日

本年度课题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18年5月22日前将电子版的申请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8161141@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4.请认真研读申报通知,没按要求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请要申报的老师于2018年4月20前与科研部联系,联系电话:22868696

 

                                  科研工作部

                                    2018年4月8日

附件:

 

1.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2.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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