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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17-10-12 点击量: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和艺术学单列学科,下同)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质量和立项数,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师、外聘(或兼职)教师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等。

2、除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者不能申报外,其他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申报,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亦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资助方向及金额

1、预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是作为申报2018年部级以上人文社科项目的优先推荐和重点培育项目,所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创新性构想,申请书在填写论证过程中应反复推敲,精益求精,申报者应主动向同行专家或导师请教,以确保预申报课题的申报质量。

2、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的情况,从中遴选50项未被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和教育部立项,但选题较好和论证质量较高的预申报项目,作为2018年的校管科研项目予以资助,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三、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者需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请书(简易版)》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申请书(简易版)》,并将电子文本于11月8日前报科研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这学期学校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全校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数不少于300项,各二级单位的申报数务必不少于我处下达的指标数(见附件)。

3、各二级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教师和50岁以下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都必须申报(除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外),各二级学院的申报数将作为2018年学院目标考核、教师个人岗位职责考核以及2018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优先推荐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组织申报后,组织专家对预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以备报2018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四、其他要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预申报的教师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后出生),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预申报的教师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后出生)。

    请要申报的老师于2017年10月25日前与科研部陈嘉妮老师联系,电话:22868696邮箱:38161141@qq.com

 

 

                                                          科研工作部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1.简易申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请书.doc

2.简易申请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预申请评审书word版 - 副本.doc

3.2018年各学院申报指标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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