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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高校新世纪计划”和“高校杰青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17-03-29 点击量:6

各单位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2017年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新世纪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杰青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计划

1.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其他申报条件。

(二)杰青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其他申报条件。

二、评选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高校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确定入选名单。

(二)各单位应结合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考虑到高校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存在的差异,教育厅在组织专家评审时,采取“分组竞争、组内择优”的方式,限额申报,遴选“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人才共220名左右

(四)为促进创新人才培养与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请各单位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人才,教育厅将额外遴选“杰青计划(平台专项)”人才50名左右。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要申报的老师名单报科研工作部备案,4月12日前将《新世纪申请书》、《杰青申请书》及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3816114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2.2017年度“新世纪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xls

3.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doc

4.2017年度“杰青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