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2017年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新世纪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杰青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计划
1.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其他申报条件。
(二)杰青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其他申报条件。
二、评选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高校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确定入选名单。
(二)各单位应结合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考虑到高校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存在的差异,教育厅在组织专家评审时,采取“分组竞争、组内择优”的方式,限额申报,遴选“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人才共220名左右;
(四)为促进创新人才培养与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请各单位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人才,教育厅将额外遴选“杰青计划(平台专项)”人才50名左右。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要申报的老师名单报科研工作部备案,4月12日前将《新世纪申请书》、《杰青申请书》及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3816114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