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团〔2024〕26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4-12-05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学院共青团改革,进一步激发基层团委活力,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协院团〔2022〕15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拟于2024年12月组织开展2024年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相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限
考核时限为2024年共青团工作(2023年9月—2024年11月),相关工作业绩的认定以奖状的发放时间、颁发单位为准。如工作在本年度通知开展,在下一年度产生成绩结果的情况,原则上成绩记到下一年度的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采用材料送审考评以及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述职拟于12月下旬举行,由各系(院)团委负责人结合PPT进行述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自评材料
1.各系(院)参照考评细则,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自评表》(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分表》(附件3)。
2.《自评表》与《考核办法》中的工作考核细则表框架一致,请参照、对应填写。“基础分”部分主要体现各系(院)团委相应开展的重点与特色工作。“附加分”部分根据加分项目进行逐条罗列,并在每条加分项后,用小括号注明单条的加分分数(填写模板见附件4)。
3.请各系(院)参照细则条款,每一个项目要在《自评表》中逐一列举,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通知文件、新闻稿等),并按照佐证材料文件夹模板一一对应顺序,以便查阅复审。
(二)述职材料
对各系(院)2024年的共青团工作进行梳理,重点突出各系(院)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情况,尤其是在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改革工作的做法;该年度的突出成绩、存在问题和反思;以及团委书记(负责人)履职情况等方面,述职报告总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报告原则上分3个部分:第一部分要列出“成绩清单”,第二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第三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述职报告要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经系党总支审核后提交院团委。
(三)提交要求
请将自评材料(含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述职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于12月18日(周三)下午17:00前交至行政楼104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汇总压缩包以“系别+工作考核”命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cucytw@163.com。附件2、3中的“附加分”模块,院团委统一审核后将反馈各系(院)。
四、工作要求
各系(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开展,以此工作为契机,做好工作总结,做好对标比照,做好学习提升。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应的材料准备与汇报准备。
五、相关说明
本次考核工作的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联系人:张的芳老师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试行).docx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自评表.docx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分表.docx
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目录(附加分).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